一、基本情况

教务处是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,也是学院教务委员会的日常办公机构。主要负责执行学院领导的决定,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计划、组织、协调、调研、参谋、控制和监督等管理与服务。教务处下设素质保障科、教学运行科二个科室,按管理岗位实施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。
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
1. 制订学院教学建设和发展规划,负责全院教学工作计划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定全院教学发展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。

2. 掌握全院教学工作动态,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负责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,组织院内外各类教学评估工作,负责系(部)教学工作考核工作。  

3. 制订系(部)专业(课群)教学团队的设置和调整方案,提出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方案;指导系(部)的教学管理的新设专业的筹建,负责学院增设新专业的材料审核和申报工作。  

4. 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,组织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、重点专业建设、重点教材建设、重点课程建设、教改课题等项目申报工作,并进行院级评审和检查。  

5. 负责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,协调、指导和审查各系部拟订的专业培养方案,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。  

6. 负责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定期检查其实施情况。  

7. 组织和指导各系部开展各类教学检查,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,汇总发布各类常规教学信息,界定及处理教学事故。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工作。  

8. 提出校历安排方案,制订学期教学执行计划,审核各系(部)任课教师的安排情况,负责课程表的编制和教室等各类教学资源的调度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教学实习、实训等。  

9. 全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协调和管理;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生技能节活动,协助系(部)参加各类省级以上的学生专业竞赛活动。  

10. 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建设工作。  

11. 负责考试组织管理,组织院内外各类统考工作。  

12. 负责指导、审查和考核系(部)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。  

13. “3+2”教学衔接管理和“2+1”顶岗实训的宏观管理。  

14. 定期整理、保管教学管理方面的档案。  

15. 定期对系(部)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;协助人力资源处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业务培训计划,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。  

16.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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