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长:主持人力资源处工作,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、机构与岗位编制设置、干部聘任、师资队伍建设、薪酬分配与预算、考核、奖惩、师德建设、考勤、信息化、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、离退休人员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副处长:负责员工招聘、专业技术职务、薪酬管理、社保、福利、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管理、培训与人才培养、档案管理、人员数据、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师资管理功能项目主管:负责部门制度建设、奖惩管理、师资培养、人才管理、专业技术职务、教师资格证、干部考核与续聘、离退休人员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劳动关系与招聘管理员:负责劳动关系管理、岗位设置、教职工招聘、劳动合同与聘期管理、入离职管理、外聘教师管理、人员数据维护、部门与人事档案管理、护照管理、文书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员:负责绩效考核、预算及薪酬福利管理、社保办理、外聘教师薪酬核算、事业编人员管理、考勤管理、最多跑一次、部门信息化工作、工资档案及领导交办的工作。